《图书馆服务宣言》及解读写出后,在位名为“大家”的网友在后面留言道:
老槐要求:中国图书馆人应该认同IFLA的核心价值
IFLA列出的核心价值是否真的有认同的价值?本人持保留态度。
下面就是老槐所说的IFLA的核心价值,至于认不认同,各位可以自己拿个主意。
1. 认可信息、思想、作品获取自由的原则,以及《人权宣言》第19 条关于言论自由的规定。
2. 人类、社团、组织出于社会、教育、文化、民主、经济等方面的目的和需求需要广泛和公平地获取信息、思想和作品的信仰。
3. 确信传递高质量的图书馆和信息服务能有助于信息的获取。
4. 承担确保所有的成员参加IFLA 的活动并从中受益,而无需考虑其职责权力、是否残疾、种族、性别、地域、语言、政治观点、民族或宗教信仰的义务。
那篇博文中,我的确没有给出“中国图书馆人应该认同IFLA核心价值”的理由,大家先生也没有给出为什么要对IFLA核心价值持保留态度的理由。如果方便的话,我很想听听大家先生的理由。如果此处留言不便,可给我来E信。作为回应,我也给出我们应该认同IFLA核心价值的理由(不讨论上述文字翻译方面的问题):
1、中国图书馆学会是IFLA成员。为此,我们只有三种选择:第一,说服IFLA修改其核心价值,使我们能够认同。第二,不接受其核心价值,退出IFLA。第三,接受IFLA核心价值。对于第一点,当然首先我觉得没有必要也没有可能,我现在也不知道谁有什么理由要修改它,所以想听听大家先生的理由。对于第二点,如果不认同一个组织的核心价值,又要自愿留在该组织中,我想不出有什么理由。所以,我选择第三,就是“中国图书馆人应该认同IFLA核心价值”。
2、在所有国家以上级图书馆协会公布的图书馆核心价值中,IFLA的核心价值立意最高,直接与《世界人权宣言》接轨;同时它也最中庸。例如,没有我们国家难于实施的“保护隐私”条款。
对于IFLA的核心价值,大家先生号召“各位自己拿个主意”,以决定是否认同它,这点我不太同意。个人不认同其所在组织的核心价值,也许能体现个性,但并不是一种优良品性。尽管个人有这个自由,但一个组织或一个行业则不宜如此选择。一般做法是,原则上认同,并结合本组织的特殊情况,作一些补充或修正。中国人在建立核心价值(包括社会核心价值与行业核心价值)方面最大的困难,说成优点是不盲从,说成缺点就是缺乏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