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决策程序正常的社会中,图书馆事业的健康发展,从来得益于社会公众对图书馆的认识。所以,宣传正确的图书馆观念,推动社会对图书馆的认识,成为图书馆学理所当然的社会职能。以往,图书馆学刊物较为封闭,图书馆学理论甚难为社会公众所认识。而在电子化时代,这种障碍消失了。在大型全文数据库中,人们很容易就自己所关注的图书馆问题,来看一看图书馆学家的看法,或理论。
也就是说,现在已重新进入了图书馆学理论与社会公众意识互动的年代,象梁启超宣扬图书馆学的时代一样。
不知是巧合,还是具有某种联系。每当图书馆学向前走一步,公众的图书馆意识就向前走一步。有些是我知道其中联系的,如《东方早报》10月初对图书馆的报道,标题或正文中用到”公共图书馆是现代民主社会的产物,它从知识、信息的角度保证了社会的公正”,”我国图书馆‘公共’之路尚遥”,”苏醒的公共意识 有一种承担”,体现出对公共图书馆精神比较深入的了解。这组报道的作者,我是知道他们读过近年的图书馆学论文的。另一些我不知道联系,但的确比较巧合。《南方周末》批评国图的文章中,虽然作者图书馆学知识还不到位,但引用《公共图书馆宣言》批评国图:”自由地、不受限制地获取知识、思想、文化和信息是个人行使民主权利和获得平等发展机会的基础”;”公共图书馆是知识之门,应不分年龄、种族、性别、宗教、国籍或社会地位,向所有的人免费提供服务”,显见是查过图书馆学资料的。近年来图书馆学对《公共图书馆宣言》的研究,应该是作者首先查阅的。最近的一个例子是,我国图书馆学讲”图书馆权利”没有多久,媒体就出现了以”图书馆权利”思想批评图书馆的文章。《南方都市报》1月8日登出薛涌的文章《只要是个人就有权利走进公共图书馆》,作者说:”在我们这里,则根本没有公民的图书馆权利的概念。像北京这样的城市,不仅是文化人需要图书馆,那些盲流、民工,只要是个还在喘气的人,就有权利走进任何一家公共图书馆。这是一个文明社会的基本特征。”以薛涌的学力,也许他不需要借助国内图书馆学研究成果来了解”图书馆权利”。
这也许真的只是巧合。但作为一个图书馆学家,我还是愿意用这种巧合来鼓励自己。不说”我们一小步,社会一大步”,但至少是”我们进一步,社会进一步”。一旦社会公众真正认识了图书馆的价值,图书馆事业的健康发展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真希望有更多的图书馆学家,对现代图书馆理念的研究,做得更细更深入。让社会希望了解现代图书馆精神的人们,能够对我们的理念,有个正确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