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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此一家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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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Aug 09 信息技术与图书馆的未来

图书馆有未来么?这是Keven挑起的话题,自1970年代开始的话题。1970年代以来,图书馆一直生存在二个非议的话语之中,一是图书馆的运作模式,图书馆服务作为公共物品的低效率受到“新公共管理”学派或者“右派”们的非议,有偿服务、外包等管理方式不断被探讨。另一个是信息技术的影响,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作为信息服务机构的图书馆感到为难,他们一方面试图利用信息技术改善图书馆服务,另一方面也担心信息技术的发展将终结图书馆的服务。
Keven、雨僧和游园们以一种极端的语言述说着自己的观点,或者焦虑,这是博客带来的好处。他们并非不懂得正式学术交流所要求的语言范式,他们在强调一种观点时,也并不等于他们一定排斥另一种对立的观点。只是博客的语境可以使他们从“学术论著”式的中庸中挣脱,小小地撒上一把野。所以我想如果一个人以“既。。。又。。。”来参与讨论、评论,那么他一定中没有搞懂Keven们想说的是什么。
回来图书馆的未来的话题。我作为一名“信息分析与预测”课程的老师,对预测未来有一种深深的不屑。我们连一周的气象都预报不准(气象台可能说预报准了),连次日的股市都预报不准(股评家可能说预报准了),哪里有能力预测图书馆的未来?当然不预测并非不关注可能影响未来的事物,包括技术。关心图书馆的未来的最好方式,就是研究现实的变化。
新出现的可能影响图书馆未来的因素是什么?当然是信息技术。游园们批评说你们炒完2.0炒云计算,其实这正是信息技术的特点。它发展特别的快,需要我们给予更多的关注。游园们强调人文思想、制度、管理的重要,这个毫无问题。但人文思想并不是现在才出现的,而是一种基本不变的思想,制度与管理的变革研究也持续了数十年。如果说近年它们有什么新的变化,那就是由于信息技术的出现而带来的变化。其实K们关注信息技术,也是在关注信息技术发展可能给我们的制度、管理及理念带来的变化。
那么,信息技术会不会救图或者灭图,人文理想是不是可能救图?让我也来辩证法两句:
公共图书馆制度曾是历史上最好的信息保障制度。因特网出现后人们曾以为网络可以承担社会保障信息公平职能,并预言图书馆消亡(图书馆消亡不是地救上一个图书馆不剩,不排除部门的、家庭的、非公益性图书馆的存在,以及部分图书馆转为“纸书博物馆”。图书馆消亡是指图书馆在社会管理者视野中不再作为公共物品,在公众心目中不再是一种信息保障制度)。但是数字鸿沟的出现使人们重新认识图书馆,即,现代社会在网络时代仍然制度性的信息保障,公共图书馆虽不再是唯一的保障力量,但它们提供的公益性网络信息服务仍是重要的力量。现在,由于云计算、3G、手持阅读器等信息技术的发展,图书馆的未来面临新的存亡问题。不敢预言它们会救图或灭图,但图书馆人应该关注,睁大眼睛关注它们。
信息技术给管理带来的基本变化之一就是去中介化。一旦有一天,新的信息技术低成本高效率地基本解决了公民的信息保障问题,图书馆这个信息中介也许不再有生存的必要。那时,图书馆人将面临一次新的价值选择:是永远放弃图书馆这个历史上为信息公平作出巨大贡献的机构/制度,还是拖延、阻止社会建立没有图书馆的新的信息公平制度?我想届时一定有人愿意与社会进步为敌,像现在的很多纸质出版物出版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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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Aug 08 降龙十八掌之潜龙勿用——读者服务

《易经》乾曰:“初九,潜龙,勿用”。
时机未到,如龙潜深渊,应藏锋守拙,待机而动。图书馆读者服务,正是如此待动潜龙。

从来没有搞明白过,是哪位大师、什么时候,在我们的图书馆学中创造了一个“读者工作”,而不是“读者服务”的术语。曾在CNKI翻译助手看到,“读者工作”对应的英译名是reader
services(这里且不论“读者”应不应该译成reader),可见是我们硬生生地将“服务”这么个好端端的名词改(译)成了“工作”。服务行业很少听到什么“顾客工作”“用户工作”,服务就是服务。教育学中的确有个
“学生工作”,属我国之特有,意为对学生进行某种意识形态或道德方面的“工作”。如果说教育学中对学生们做些“工作”还情有可原,那么对读者进行“工作”
就完全不可理解了。读者有自由阅读的权利,对权利你做哪门子“工作”?读者是“上帝”,对上帝你又做哪门子“工作”?忘了“服务”而惦记着“工作”,使读者服务这一领域“勿用”久矣。

西洋图学诸领域中,数图出现前,读者服务是最有“学问”之领域。各种社会研究方法,均可在此领域找到一试身手之机会。数图出现后,涉及用户体验之研究,仍是大有学问之领域。唯中国的读者工作领域,长期处在图书馆研究领域的低端。只要是个人就可干读者工作,也可“研究”读者工作,读者工作的文章,要么简单经验介绍,如“××图书馆读者工作的几个问题”,淡如嚼蜡;要么玄学理论思辨,如“读者工作的××域(或××场××律)”,不知所云。

近年公民权利意识苏醒,读者服务研究,已到出水真龙时机。以读者权利、阅读自由和公平获取为基本理念,以社会调查、实证研究和统计分析为基本方法,以满足读者需求、改善用户体验为目标。只有这种研究成为了图书馆学的主体,图书馆学才真正是个“学”。

29 Dec 06 降龙十八掌之飞龙在天——图书馆史

尽管社会科学中讲学问的顺序为“史、论、方法”,但若论学科内排序,“史”一般还是排在“理论”之后。如图书馆学内图书馆史就得排在基础理论后。恰好,降龙十八掌中的飞龙在天也排在亢龙有悔之后,因此对应图书馆史的掌法非飞龙在天莫属。
飞龙即翱翔在天空的龙,飞龙在天,高瞻远瞩,纲举目张,所以能洞察世事,这就是《易经》中“飞龙在天,利见大人”的意思。飞龙在天的掌法,由上而下,借惯性击打,威力奇大。图书馆史研究也有此威力。若为史而史搞图书馆史,热衷于从故纸堆中发现乐趣,那么温柔的研究,显然配不上飞龙在天这么威猛的掌法名称。飞龙在天的图书馆史研究,就是要借历史惯性,说今日之事。
早年图书馆史家,喜将图书馆史套政治史,如将“新图书馆运动”的结束日期被定为1927年,将新中国的图书馆史的划分以58年、66年、76年等等为界。这种划分使得图书馆史与种树养猪的历史分期一致,而丝毫不顾1975年图书馆界发生那么多事,但1976年的图书馆界好象没有太多的事。这种曲解图书馆史的做法不很智慧,虽说是借史说今,但并非正宗的飞龙在天掌法。
要看纯正的飞龙在天,可看程、范图书馆史研究。程焕文乃正宗老牌的图书馆史专家,治史中发现了文华先人“服务与智慧”秘籍,于是在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大加宣染,使之成为威力无比的“图书馆精神”。范并思以往不理图书馆史,新世纪后突然搞起被称为“原教旨主义”的公共图书馆研究,研究中动辄溯源至1850年公共图书馆法或1949年《公共图书馆宣言》,其实不过借历史惯性增强敲打公共图书馆市场化理论的力量。这些研究若非采用飞龙在天,谁卖账呀!
飞龙在天,利见大人。增强图书馆学研究的功力,敬请站到图书馆史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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