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找到一则关于信师的小报新闻,发了几句感慨。不幸使自己搞成”焦点”。有了教训,发感慨收敛了许多。但这次找到的一则小消息,还是使我不吐不快,尽管到现在这止,我还没有看懂这条消息。
新桂网上有一条广西控制物价的消息,据说广西准备采取四大措施,使明年物价最高涨幅不超过4%。这则与图书馆理应毫不相关的消息中,却出现的奇怪的”图书馆收费”。为请各位帮我阅读,将这第二大措施全文摘录如下:
二是加强涉农、电力、水价、食盐、中小学教材价格改革和收费改革,将具有明显市场服务特征的收费转为经营性服务收费;放开部分具备条件的公益性和服务性收费,如自费收养收费、社会福利院收费、图书馆收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以及原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市场服务费等。
这里的图书馆显然是指公共图书馆(因为一般而言,学校图书馆是不会对师生收费的),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从国家的哪一地方开始,以保障公民信息自由获 取权利为宗旨的公共图书馆,突然变成了物价局的客人。我对图书馆收费已经相当麻木了。但是这篇报道使我无法麻木,因为公共图书馆居然成为了省级人民政府为 体现三个代表和宏观调控精神,所采取的年度物价控制措施中的对象。这实在大大超出了我对图书馆收费问题的接受能力。在我的印象中,这种重大措施的对象,都 是那些群众怨声载道的高收费的、暴利的行业或部门,图书馆这种清水行业,怎么整也进不了物价控制的法眼中。
我说看不懂这段报道,是看不懂他们的控制措施究竟是下调图书馆收费,还是上浮图书馆收费。或者说政府认为图书馆收费多了,还是少了。但这并不影响我深深的 郁闷。如果是因为图书馆收费太多成了需要进行”宏观调控”,那对我的图书馆信念的打击将是灾难性的。我绝对无言以答。但是,从常理看,以及从我所了解的信 息看,我不认为区区图书馆行业的区区补偿性收费会到达影响地区物价的程度。
于是,又回到了我要说的”图书馆权利”的命题:我们局外人不了解情况,但当地图书馆学会/协会一定了解的。如果广西省的公共图书馆是基本清白的,那么我们 的图书馆学会/协会为什么不行动?!为什么不交涉,不发言,不代表行业对此类文件的荒谬提法提出抗议!无论什么计算体系,能算到使图书馆收费影响物价指 数?绝无此可能!但如果我们的图书馆管理部门任由他人这样欺凌图书馆而无法维护图书馆权利,图书馆就成了物价的替罪羊,图书馆行业怎么可能得到社会的尊 敬?
但愿这只是一个误会。
我对这段政策的解读:图书馆可以放开收费了,物价局不来管你了。说明广西省认为这部分收费不会影响物价涨幅,相反应该大力扶植这类行业,使其能够“具有一定的造血机能”,“自我运行、良性发展”,从而国家可以逐步卸包袱了。但愿我的解读也是一个误会。
愚见:“放开部分具备条件的公益性和服务性收费,如自费收养收费、社会福利院收费、图书馆收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以及原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市场服务费等”可简化为“放开图书馆收费”,在这里显然将图书馆收费定义为“公益性和服务性收费”项目,而“放开”一词可能的意思是指将以下本具“公益性和服务性”的收费市场化。从上文可推知的逻辑是“放开图书馆收费”已“具备条件”,所以应连同一些过去由政府操办的福利院等推向市场,可能隐含之意就是政府要放松对其的收费控制,放宽其自主收费的控制吧。如果真如以上推论,那么我们将看到一个什么样的公共图书馆呢?——政府由此推卸了部分资助的责任,图书馆也有了向“市场”伸手要钱的理由……接下去实在不敢想象背离初衷了的“放开收费”的图书馆是何模样!再看到其后将“驾校培训”也列入其中,恍然大悟,原来在政府的眼里,图书馆与驾校一样,可以通过“市场自我调控”达到价格制衡以致控制物价的目的!!!呜呼,夫复何言!!!
放开公益性服务性收费 鼓励社会投资建设墓园 在收费改革方面,明年我区将把具有明显市场服务特征的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逐步放开部分具备条件的公益性和服务性收费。主要包括:自费收养收费、社会福利院收费、图书馆收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内部刊物工本费以及原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的市场服务费等。为了配合民政部门进行殡葬改革,使墓园建设朝着“公园化”方向发展,提高土地综合利用价值,我区将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墓园,对现行单一的以墓碑葬公墓收费方式进行改革。(摘自《新华网》)广西的这项政策将导致图书馆的末日来临。
多谢Keven、阿牛对政策精神的解读,多谢老小孩对文件内容的补充。只是我越发郁闷,已不能再多写了。再写下去,那句国骂一定会脱口而出的。五讲四美要紧!
广西把“图书馆收费”列入“放开部分具备条件的公益性和服务性收费”,似乎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吧?也不必计较将图书馆收费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社会资金建公墓后的收费并列。(在税务方面,我们咨询公司与理发店洗漂堂等服务行业列在一起的)并非物价局突然把公共图书馆请来当客人的,而是图书馆要收费,自然绕不过物价局。各地公共图书馆都在以各种项目程度不同地收费,如办证费、办证押金、年费、复印费、课题咨询费,专题信息代查费、信息刊物费、外文资料代译费、存包费、自修座位费,等等,这些当然都要到物价局申请审批,得到收费许可证。没有去办理相关手续就成了乱收费了。不知广西自治区各公共图书馆向读者收取费用的标准如何。自治区物价部门放开这部分收费,只是加重了图书馆的责任,什么项目该收,什么不收,收多少,得由图书馆自主决定(又往往还要听文化局领导的),应该控制在合情合理的范围,切不可过多过烂,弄得怨声载道,把读者拒之门外。我们也应相信广西的同行会掌握好其尺度的。说广西的这项政策将导致图书馆的末日来临,似有杞人忧天之嫌。有些地方财政很困难,想少拔款给图书馆,鼓励你多“创收”,但广大读者和图书馆人也不会那么傻。相信广西各地图书馆的同行也是很有事业心和责任感的,他们会努力向当地政府争取在经济增长的同时给图书馆增加拔款而不是多向读者收钱的。
李老师的理解很有分寸,很体谅人,也很能开导人。老槐佩服,李老师真高人也!
2005年元旦《中国文化报》本报讯 近日,黑龙江省大庆市东风新村的读者夏全志投书本报,反映大庆市图书馆“无家可归”的情况,并表达了迫切期盼新馆开业的呼声。他在来信中说:“2002年1月,大庆市图书馆被市某些领导卖给了供电局,不知是为什么?广大职工群众极力反对这种不公正的做法,把一个好端端的大型市级图书馆竟然卖掉了。现在市图书馆好多资料和书籍都用袋子捆绑着,至今也未见阳光,很有可能会发霉变质。这是多么大的损失啊!不管是油田的‘老会战’,还是科学工作者,还是青少年儿童,他们多么需要精神食粮啊!” 夏全志说,自从大庆市图书馆成立那天起,他就是那里的忠实读者,他本人送走了图书馆几茬工作人员。如今他已退休,作为一名老读者,他非常希望能早日借阅到图书馆的书籍报刊。 记者日前拨通了大庆市图书馆办公室的电话,馆长宁振英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这位读者反映的情况并不确切,大庆市图书馆从原址迁出、新馆建在大庆石油学院内是市政府基于资源共享的决定。“馆藏图书也没有出现这位读者担心的发霉变质现象,除部分珍藏图书消毒后打包保存,一些普通图书仍然可以在社区流动站借阅到。”据宁馆长介绍,新馆建筑面积达44700平方米,阅览室座位4500个,藏书160多万册,并为读者提供在任何条件下上网查询的服务环境。目前,新馆正在做内部装修,近期将交付使用,复馆日期不会太久。
我觉得上面讨论的广西图书馆收费并没有什么错!不适当的收费图书馆能运行下去吗?公共图书馆的经费是没有多少,根本不可能像高校图书馆那样,图书馆工作人员的待遇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谁还有心思在那里工作呢?适当收费可以改善图书馆员的待遇,没有什么问题吧?我曾经在一个公共图书馆门口看到过这样一条横幅:某某学校(职业技术学校)某某日开学,那里还是图书馆吗,我都怀疑,早就是学校的地盘了!
李老师可真好!
图书馆收费确实需要办理手续否则就成了黑户乱收费物价局人如是说常年以来图书馆一直存在收取工本费押金滞还金的现象但却没有凭证办下手续也好否则一直名不正言不顺搞不好哪天物价局领导看你不顺眼追究你的责任那罚款就不得了了老槐的意见我非常赞同图书馆一年收取的费用不过10元20元一个数百万城市人口的大市一年办证人数也不过区数万人几十万元的钱却甚至不到一辆好车加汽油费的钱却被提升到了如此重要的地位不得不感叹文件起草者的良苦用心因为真正在乱收费的人有时候得罪不起得罪了也不划来说来说去也就是因为图书馆乃至于文化部门好欺负再者人家调控好歹得列举几个项目出来吧不然不显得这一举措空洞无物唉办收费手续过程中甚感郁闷借范教授宝地发泄一下希望图书馆界的权威们能在提升图书馆地位上多做研究为保障这一公共社会福利事业提供政策和法律上的保障让他真正发挥作用不要成为了政府的花瓶毕竟大多数县城或者欠发达地区的公共图书馆处境还是十分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