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图学会专项资金资助,与倪晓健一起研究图书馆核心价值与中图学会《图书馆服务宣言》。约6月完成核心价值的研究,立即转入《服务宣言》的起草。7月内部征求了许多专家和朋友的意见,8月上年会宣读和听意见,11月在常熟百县馆长论坛和天津秘书长会议听意见,每次听意见后都要修改,前后改了10多稿吧。我都不相信自己这么能妥协了。
征求意见过程中,希望多听到不同的意见,因此没有解释过宣言中的内容。现在差不多定稿了,需要为它辩护了,因此专门写了个“解读”。解读时引用了许多政策与“宣言”的文件,有许多文件时,按照中国政府文件、联合国及组织文件、IFLA文件、其它文件的顺序,仅列出前若干条。《服务宣言》草案和解读放出来。我还列了若干个需要讨论的问题,此处就不列举了。
中国图书馆学会
图书馆是通向知识之门,它通过系统收集、保存与组织文献信息,实现传播知识,传承文明的社会功能。现代图书馆秉承对全社会开放的理念,承担起实现和保障公民基本阅读权利、缩小社会信息鸿沟的神圣使命。中国图书馆人经过不懈的追求与努力,逐步确立了对社会普遍开放、平等服务、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为此,我们郑重承诺:
1.图书馆是一个开放的知识与信息中心,以公益服务为基本原则,以读者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2.图书馆向所有读者提供平等服务。图书馆,特别是公共图书馆,以实现和保障公民基本阅读权利为职责,通过对全社会成员实行平等服务,维护公民享受图书馆服务的权利。
3.图书馆以建设学习型社会为己任。图书馆是公民终身学习的没有围墙的学校,为公民终身学习创造机会和条件。
4.图书馆以服务创新应对时代的挑战。图书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数字图书馆技术,为读者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知识与信息服务。
5.图书馆开展文献信息资源共建与共享。各类型图书馆之间要加强协调与协作,支持开放存取,降低全社会信息获取的成本。
6.图书馆在服务中体现人文关怀。图书馆提供人性化、便利化服务,致力于消除公众利用图书馆的困难,保障社会弱势群体获得图书馆服务的权利。
7.图书馆人与一切关心图书馆事业的组织和个人真诚合作。图书馆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投资、捐赠、媒体宣传、志愿者活动等,促进中国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文本:
图书馆是通向知识之门,它通过系统收集、保存与组织文献信息,实现传播知识,传承文明的社会功能。
图书馆是通向知识之门一语,出自《公共图书馆宣言》第一节标题:A gateway to knowledge(另译:图书馆是通向知识的途径)。本《宣言》以此开篇,表明它与UNESCO /IFLA的《公共图书馆宣言》,及其它“宣言”,基本理念一脉相承。
《国际图联因特网声明》:“图书馆和信息服务机构为人们提供进入因特网的基本方法、指导和帮助,又是知识、信息之门。”
中国图书馆人应该认同IFLA的核心价值体系。
图书馆所从事的工作,主要是系统地收集、保存与组织文献信息,这种工作的一般社会目的或社会价值是:
促使文献信息的横向传递:传播知识。将收集、保存与组织的信息在社会中有效地传递,促进知识传播。
促使文献信息的纵向传递:传承文明。永久保存人类文化遗产,使人类智慧与文明能够代代相传。
正文:
现代图书馆秉承对全社会开放的理念,承担起实现和保障公民基本阅读权利、缩小社会信息鸿沟的神圣使命。
现代图书馆理念有更加丰富的内涵,此句承接第一句“传播知识,传承文明”,将图书馆的传统使命上升到现代图书馆理念的高度表述。
对读者个体而言,现代图书馆应该以实现和保障公民基本阅读权利为目的;
从社会的角度看,现代图书馆系统承担着弥合社会信息鸿沟的使命。
《IFLA可持续发展声明》“图书馆和信息服务机构正着手解决由于数字鸿沟、信息空白的加剧而造成的信息不平衡问题。通过图书馆和信息服务机构的服务网络,研究和创新的信息都可被用户利用,以促进可持续发展和世界人民的福利事业。”
正文:
中国图书馆人经过不懈的追求与努力,逐步确立了对社会普遍开放、平等服务、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
本句表明中国图书馆人对于现代图书馆理念基本立场。
现代图书馆理念被中国图书馆人认同是一个曲折的过程,它是中国图书馆人百年“不懈追求与努力”的结果。“逐步确立”表明了对该理念的接受是一个过程,同时也表明中国图书馆人仍将为之努力。
“对社会普遍开放”、“平等服务”、“以人为本”,这三个原则是图书馆服务的最基本原则,属于国际图书馆界的“普世价值”。这三个原则,目前被中国图书馆界了解与接受程度最高,最没有疑问。
对社会普遍开放:自1902年古越藏书楼开放之日起,中国图书馆人就一直在追求图书馆的开放。图书馆普遍开放的原则,在新中国成立后,受到政治因素的干扰,不能正确实施。1990年代中期,图书馆人提出“360行,行行可办证”,从此完全确立普遍开放的原则。
平等服务:平等的理念正在走入中国社会。
十七大报告指出:“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
《公共图书馆宣言》:“每一个人都有平等享受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权利,而不受年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语言或社会地位的限制。”
平等服务的原则将成为图书馆人衡量管理创新的最重要尺子。
以人为本:
《公共图书馆宣言》:“对任何不能享受常规服务和资料的用户,例如少数民族用户、残疾人、医院病人或监狱囚犯,必须向其提供特殊服务和资料。”“不同年龄的用户群体都应该能够找到与其需求相关的资料。”“为了使社区的每一个成员都确实获得图书馆服务,需要有理想的馆舍环境,良好的阅读和学习设施,合适的技术与充足方便的开馆时间,还包括对不能到馆的用户提供馆外服务。”
正文:
1.图书馆是一个开放的知识与信息中心,以公益服务为基本原则,以读者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本句的“开放”、“公益”和“读者中心”是三个基本承诺。
图书馆提供的服务,可以归纳为知识与信息服务。图书馆也可以提供其他服务,但知识与信息服务是图书馆的根本。
《公共图书馆宣言》:“向用户即时提供各种知识和信息。”
图书馆的知识与信息服务有自己的特点,这一特点就是公益性。这是图书馆与其他商业化信息服务的主要区别。作为基本原则,图书馆人应该是坚定不移地维护图书馆的公益性,而不是挑战它的公益性。公益服务意味着图书馆服务是公共资源支撑的、非盈利性的服务。
读者是图书馆服务的对象,也是图书馆工作的中心与出发点。处处从读者的角度思考图书馆管理与服务,是提高图书馆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环节。
图书馆学五定律(阮冈纳赞):节省读者的时间
《湖南省公共图书馆共同愿景》:“满足社会公众的文献信息需求、全心全意地做好读者服务工作,是公共图书馆一切工作的中心。”
正文:
2.图书馆向所有读者提供平等服务。图书馆,特别是公共图书馆,以实现和保障公民基本阅读权利为职责,通过对全社会成员实行平等服务,维护公民公平享受图书馆服务的权利。
信息时代不同人群间信息获取差距拉大,使贫富差异更大,成为新的社会问题。社会管理者要求图书馆更加明确地承担起维护社会信息公平的职责,对读者平等服务。
公立的图书馆本身属于公共物品,公立图书馆除信息之外的其他资源也是公共物品,理论上应该供所有纳税人平等使用。
信息公平理论和公共物品理论是图书馆平等服务的两块基石。
公共图书馆服务的对象是全体公民,平等服务对于公共图书馆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公共图书馆宣言》关于平等服务的理念已经深入社会公众人心。
其他类型的图书馆也存在平等服务的问题,如大学图书馆对于教师、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服务,存在不平等现象。
高校馆长《图书馆合作与信息资源共享武汉宣言》:“图书馆是国家和政府为保障公民自由、平等地获取信息和知识而进行的制度安排。最大限度地满足每一位公民(读者)对信息和知识的需求,是图书馆义不容辞的责任。”
公平与平等是有区别的,平等的内涵是无区别,公平与正义相联系。最近我国政府文件中,公平、平等、普遍均等都被使用。考虑到《宣言》中相似术语不宜过多,没有使用“普遍均等”这一术语。
现代图书馆平等服务上升到了人的信息权利的高度,即《世界人权宣言》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规定的信息权利。信息权利是一种基本人权,这一权利的缺乏将使公民不能有效地参与社会管理,甚至危及他们的人身安全。而对于图书馆,保障信息权利就是要保障公民平等享受图书馆服务的权利。
正文:
3.图书馆以建设学习型社会为己任。图书馆是公民终身学习的没有围墙的学校,为公民终身学习创造机会和条件。
一个有竞争力的民族,必定是善于持续学习的民族。一个奋发向上、智慧和谐的社会,必定是一个学习型社会。
广义的终身学习包括进入学校之前的学习与学校毕业后的学习,也包括学校中的学习。
人的终身学习,受制于其所处的环境。图书馆力求为人们的终身学习创造最佳的环境,创造终身学习机会和条件。
国际图联《图书馆可持续发展声明》:“图书馆和信息服务机构支持所有人的终身学习、独立决策和文化发展.并通过丰富的馆藏和各种媒介,为读者提供指导和学习机会。图书馆和信息服务机构帮助人们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社会技能,这些均是信息社会必不可少的。图书馆还需要加强对公众阅读习惯、信息素养的培养,并开展培训活动。”
在关于《宣言》的讨论中,有人主张将没有围墙的学校改为没有门槛的学校。其实,无论是平等服务、推进阅读、资源共享、人性化服务,都涉及去除图书馆服务的门槛问题。没有门槛的说法所用比喻,在正式条文中应该少出现(没有围墙不是比喻)。
正文:
4.图书馆以服务创新应对时代的挑战。图书馆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数字图书馆技术,为读者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服务。
目前国外图书馆界讨论与建立图书馆核心价值的一个重要背景,就是信息技术的发展对于图书馆服务提出的挑战。
由于网络及网络信息服务的发展,用户获取信息的环境大大改善。图书馆信息服务的能力也得到提高。
《公共图书馆宣言》:“促进信息的发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提高。”
《国际图联因特网声明》:“国际图联鼓励国际社会支持因特网在全球范围、尤其在发展中国家的进一步发展,使人们都能从因特网信息中获益。”“国际图联鼓励各国政府发展本国的信息基础设施,使本国的公众均可获取因特网信息。”
核心的问题在于图书馆在技术进步面前不能保守,而应勇于“服务创新”。现代图书馆必须关注新的信息技术,依靠信息技术求生存、求发展。只有很好地掌握了信息技术,图书馆的服务才能做到“优质、高效、专业”。
正文:
5.图书馆开展文献信息资源共建与共享。各类型图书馆之间应该加强协调与协作,支持开放存取,降低全社会信息获取的成本。
信息具有可共享性,信息的这一特征是图书馆服务的理论基础之一。图书馆学关于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理论与方法,是图书馆学对信息社会的贡献。
国际图联《图书馆可持续发展声明》:“国际图书馆和信息界应形成—个联结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网络,促进全球图书馆和信息服务的发展,并使所提供的服务分布合理,力保人类生活和自然环境的较高品位。”
在商业化社会中,信息的可共享性受到人为的干扰。
UNESCO《从信息社会迈向知识社会》:“如果不倡导以共享和合作为基础的新道德,最发达国家的资本化趋势必然会导致剥夺最贫困人口的基本知识财产–如:医药和农学新知识–,并产生特别不利于知识发展的环境。因此,必须在知识产权保护和开拓公共知识领域两者之间建立平衡:全球知识共享应当成为向知识社会过渡的中流砥柱。”
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以及开放获取,符合图书馆的公益性原则,符合图书馆的核心价值。
高校馆长《图书馆合作与信息资源共享武汉宣言》:“我们认同信息资源共享的最终目标:使任何人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均可以获得任何图书馆的任何信息资源。”
图书馆追求信息资源共建共享的努力和支持开放获取,其最终目的不是追求图书馆自身的部门利益,而是降低全社会获取知识与信息的成本。
正文:
6.图书馆在服务中体现人文关怀。图书馆提供人性化、便利化服务,致力于消除公众利用图书馆的困难,保障社会弱势群体获得图书馆服务的权利。
人文关怀是图书馆精神的核心。公共图书馆自诞生那天起,就以服务于弱势人群、社会底层人士为已任。
人文关怀包括两个方面:
1)服务与管理的人性化。关爱读者、方便读者。图书馆对于服务与管理的设计,大到地区图书馆布局,小到规章制度条文的行文,都可以体现图书馆人文关怀。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城市的文化设施、服务网络和文化产品基本满足居民就近便捷享受文化服务的需求。”
《公共图书馆宣言》:“为了使社区的每一个成员都确实获得图书馆服务,需要有理想的馆舍环境,良好的阅读和学习设施,合适的技术与充足方便的开馆时间,还包括对不能到馆的用户提供馆外服务。”
2)保障弱势人群的信息需求。现代社会信息服务多元化,大多数的信息需求都可以通过商业化信息服务得到解决,图书馆的服务目标人群,进一步聚焦于弱势人群。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切实维护低收入和特殊群体的基本文化权益。采取政府采购、补贴等措施,开辟服务渠道,丰富服务内容,保障和实现城市低收入居民、残疾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群体的基本文化生活需求。”
信息社会世界高峰会议《行动计划》:“在国家信息通讯战略方面,满足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特别是处于社会边缘地位的儿童和其他处境不利群体和弱势群体的特殊需要,包括通过适当的教育、行政管理和立法措施,确保他们完全融入信息社会。”
正文:
7.图书馆人与一切关心图书馆事业的组织和个人真诚合作。图书馆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投资、捐赠、媒体宣传、志愿者活动等,促进中国图书馆事业的发展。
除了政府对图书馆的支持外,非政府组织及慈善机构的投资、捐赠是发展图书馆事业的重要力量。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捐助和兴办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在用地、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社会力量通过依法成立的非营利公益性组织和国家机关向公益文化事业的捐赠,纳入公益性捐赠范围。动员城市单位、居民以各种方式捐赠电视机、收音机、计算机和农民群众需要的图书杂志、音像电子出版物等。鼓励权利人许可基层文化单位无偿使用其作品或录音录像制品。机关、企业、学校的文化设施要尽可能向社会开放,积极开展文化服务。”
美国图书馆事业的兴盛与卡内基基金对图书馆的投入习习相关。
现代图书馆事业置于社会的密切监督之下,公众监督图书馆事业通过大众媒体。图书馆需要重视媒体、重视公共关系,学会与媒体打交道。尽管有了一些成功的行业性公关,图书馆在媒体面前仍然弱势。
放假一大早起来顶!
精彩!忒精彩!
文本比较干净,不错!最大的缺陷是忽视或者没有专门提及大众阅读,尤其是青少年阅读。这是未来图书馆生存的基础,你和晓建都应该看到这一点,不管你们是否认同这一点,斋主既然提出来了,那么就一定是真理,信不信由你们。下月的山东会议,我是不会去的。但是,你和晓建做的事还是必须支持,所以奉献一点个人的意见。此外自由利用之类的问题可以技术性地提及。
老槐辛苦了!送几支芹菜……祝新年快乐!合家幸福!同意斋主的质疑,第三条可以加入指导青少年阅读,推动社会阅读风气等内容,而该条第一句“……建设……为己任”的说法似乎有点过,那不是图书馆一家能够做到滴~~直接从“终身学校”开始表述,似乎境界也不低。第一至四条中多处涉及图书馆自身努力,在理念信仰和信息技术两类文字之外,似乎还需要有提高馆员专业能力的表述,这是“做好”服务的基础,缺了不合适。第七条,似乎越出了“图书馆服务”这一主题的疆界,似乎可以调整为加强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同开展知识服务……,云云。
老槐辛苦了!送几支芹菜……祝新年快乐!合家幸福!同意斋主的质疑,第三条可以加入指导青少年阅读,推动社会阅读风气等内容,而该条第一句“……建设……为己任”的说法似乎有点过,那不是图书馆一家能够做到滴~~直接从“终身学校”开始表述,似乎境界也不低。第一至四条中多处涉及图书馆自身努力,在理念信仰和信息技术两类文字之外,似乎还需要有提高馆员专业能力的表述,这是“做好”服务的基础,缺了不合适。第七条,似乎越出了“图书馆服务”这一主题的疆界,能否调整为加强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同开展知识服务……,云云。
全面、平实。
也提两点建议:一、第1条中的“以读者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这句话的意思业内人都能看懂,但是在句式上不够完整,是否可以说成“以满足读者需求为。。。”,或者说成“以读者满意为。。。”?二、我赞同竹帛斋主的意见:“自由利用之类的问题可以技术性地提及”。而要提“自由利用”,就必然涉及“为读者保守秘密”和“反对检查”的问题。服务宣言必须体现图书馆职业的基本价值理念(核心价值),“为读者保守秘密”就是一种“普世价值”。所以,是否可以有“为了充分保障读者利用图书馆获取知识和信息的阅读权利,信守国际图书馆界普遍认可的为读者保守秘密的惯例”一句?(考虑到我国尚无《隐私权保护法》,没有直接提“隐私权”一词;“反对检查”在目前的我国做不到,所以暂时可以不提)
老槐“前后改了10多稿”,实在令人感动。老夫的极限不超过6-7稿,过此极限,金玉良言,姑置不论。并非固执己见,只因为完美没有极限,人的时间和精力却十分有限。
固执的老槐。生气的老槐。我偶尔看到了别人对宣言的修改建议稿,这里: http://infokm.bokee.com/viewdiary.21658161.html好像老槐不领情,至少略微提及。意见多了,就顾不上感谢了,可能是郁闷吧。
赞同!只是第一条与其它各条格式不太统一.也应该用一句概括然后再说明.
如:在前面加上”图书馆向所有公众开放公益服务.”后面原文可不动,作为说明.不知妥否.
认真学习。
习习相关? 息息相关哦,哈哈。第二点里出现“特别是公共图书馆”似乎与全文不太协调哦,哈哈。
免费问题?
很高兴老槐在提到图书馆核心价值时引用到我的观点:图书馆核心价值的新定位图书馆事业存在是长期的过程,不是短期行为。研究图书馆的核心价值,就是要认清图书馆的社会地位、功能与作用,要回答图书馆究竟能为人类为社会做些什么。从人类历史及图书馆发展的历史角度,笔者认为“实现并保持人类文明与知识的传递”是图书馆的核心价值。也是所有图书馆工作的必要基础和图书馆存在的目的。它有两方面涵义:一是历史性的纵向传递,保持人类文明与知识在人类历史中的延续性;一是空间上的横向传递,实现知识在同时代向不同的个体传递。但要注意的是,不要把它与为实现核心价值而采取的原则、策略、等混为一谈。这个核心价值概念提供了“为什么图书馆是重要的?”这一问题的解答。核心价值就是最能体现图书馆的价值,真正的核心价值稳如磐石,不会随时代的风潮而改变,可历经百余年仍然不动如山,可以作为千百年的指路明灯,如同地平线上恒久的星辰一样。核心价值观不变,而原则、策略、制度等则可以因环境的变动而改变。原文:http://blog.sina.com.cn/s/blog_556062150100091m.html
老槐要求:中国图书馆人应该认同IFLA的核心价值IFLA列出的核心价值是否真的有认同的价值?本人持保留态度。下面就是老槐所说的IFLA的核心价值,至于认不认同,各位可以自己拿个主意。 1. 认可信息、思想、作品获取自由的原则,以及《人权宣言》第19 条关于言论自由的规定。 2. 人类、社团、组织出于社会、教育、文化、民主、经济等方面的目的和需求需要广泛和公平地获取信息、思想和作品的信仰。 3. 确信传递高质量的图书馆和信息服务能有助于信息的获取。 4. 承担确保所有的成员参加IFLA 的活动并从中受益,而无需考虑其职责权力、是否残疾、种族、性别、地域、语言、政治观点、民族或宗教信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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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一个错别字,尽管无关紧要。习习相关 —》 息息相关
仔细研究之下对一切图书馆都适用,乍看之下更适用于公共图书馆,专业馆针对性似乎不够强!
第二条中的“通过对全社会成员实行平等服务,维护公民享受图书馆服务的权利”,第六条中的“保障社会弱势群体获得图书馆服务的权利”。保障弱势群体获得图书馆服务的权利确实应该加以强调,但是不是两条离得太远,让人误以为公民中不包括弱势群体了呢?
IFLA列出的核心价值是否真的有认同的价值? 本人也持保留态度!!
欢迎大家一起来学习利用好图书馆,让图书馆学发扬广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