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力先生:
本来想以信函方式表达一些我的看法,因为见您连续发贴,似乎并不介意我在这里发表意见,因此我想在此讲一些自己的想法。
首先,您对于我引用《人权宣言》第十九条的质疑,是有充分依据的。根据我的理解,人的信息权利与人的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等权利,并不是一个层次的权利。《人权宣言》中虽然没有言明此点,但同一条文在联合国大会一九六六年通过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也是第十九条)增加了一个限制条款,即认为该项”权利的行使带有特殊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得受某些限制”。对于信息权利与其它更具有普遍性的权利的不同,只要作一些理论分析,或考虑各国行使这一权利的实践,是不难证明的。我国图书馆学理论界近年来刚刚涉及图书馆权利领域,至今尚未在基于更加普遍的国际法理层面讨论这一问题。我想,若能在这些问题的研究方面取得一些进展,对我们国家制定图书馆法,形成图书馆界的”权利”共识,处理好转型时期图书馆服务面临的一些困惑,应该是有帮助的。
您提出的另一个问题是其它由纳税人出钱的机构为什么不对所有社会成员开放。这个问题我以为并不难解答。在一个理想的社会中,纳税人的钱要做很多的事情。纳税人可以”自愿”将一部分钱交给服务于一小部分人的公共事业,如公立医院、公立学校、或交给只有少数人可以参与的活动,如科学、艺术。而若他们认为给图书馆的经费是要图书馆为所有人无偿服务,则图书馆就不应该有偿服务。
但这样就引出一个更大的问题:为什么在大多数国家,同样是纳税人的钱,在影剧院、博物馆、医院等机构,纳税人需要付费才能接受服务,而对基础教育和公共图书馆,纳税人则理所当然地接受免费服务?对于我们的社会,公共图书馆与博物馆有何不同?这个问题如果没有答案,我们图书馆运作的所有基础都将不复存在。
普通民众具有良好的教育,具有良好的获取信息的渠道,是保证民主社会正常运作的最最基础的保障。没有普及教育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没有自由获取信息的渠道也没有真正的民主。1850年英国第一部公共图书馆法在议会讨论时,不少议员反对立法的重要理由就是”民众更难管理”。二战后这一图书馆理念变得明确。《公共图书馆宣言》就是在这一理念的催生下出现的。历史上,免费服务与无区别服务的公共图书馆只出现在民主社会中。在美国早期,公共图书馆甚至可以不是公费支持、没有立法保证,但却一定是免费服务与无区别服务的。只有这样,它才能够成为社区公共精神的载体。这里无法深入地论证这一论点了,但我一直认为,如果我们不从这层关系进行思考,是一定会进入死胡同的。
正因为如此,我们近年来努力宣扬公共图书馆精神,希望通过理论界的共同努力,使政府、民众能够认识到图书馆与民主社会管理的内在关系,从而改变他们将图书馆与其它公共机构同等看待的认识误区,推动政府为图书馆服务全额”埋单”。
您还讲到如何在保证公民信息权利的同时实现读者分流的问题。我本来的想法是,这种分流是应该通过不同层次图书馆的收费标准而实现的。国图作为国内文献保障程度最高、加工程度最高的图书馆,应该通过较高水平的收费,实现读者的分流。在这种统一的收费标准下读者是平等的。我只是觉得不应该使某些身份的读者自动享有、而某些身份的读者无法享有国图服务。这没有平等地对待读者的信息权利。
所以我特别反对国图对舆论退让,让阅览室成为中小学生的自修室。我非常高兴地看到陈力馆长后来的贴文中提出图书馆的权利问题。我在不久前的青年会上讲到过这二种图书馆权利:”社会立场的图书馆权利:图书馆是现代民主制度的产物,图书馆是社会公共信息中心,图书馆的存在保证了公民的自由获取信息的权利。馆员立场的图书馆权利:按照图书馆活动的专业要求,科学管理图书馆事业,维护图书馆人的职业价值、职业尊严和职业权益”。我认为,这二种权利是可以统一起来的:”以维护公民信息权利,保障公民基本信息需求为基本目标。在此前提下,坚定的、持续的、有组织的、全方位的维护图书馆人的职业权利。通过图书馆人行使图书馆权利,使图书馆机构/制度能够成为数字时代公民获取基本信息的最基础保障”。就是说,中图学会应该代表图书馆界,象ALA一样与不符合图书馆利益的行政意志舆论抗争。
以上只是点滴不成熟的想法,敬请指教。
范并思 200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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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馆长和老范们: 我的观点是——允许老范们研究和讨论,陈馆长们静候“大方之家,惠以我教”,总之是坚决不改,至少目前是这样了。我送上三句话给各位。一是“纸上得来总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二是当家才知柴米油盐贵。三是走馆长们的路,让理论家们去说吧。
1经费问题。如果嫌投入少,可以让任继愈老馆长出面,任老出马,谁敢不给面子?其实国家投入也不算少,二期工程盖得多有气魄;馆长们的办公条件随之也大为改善,馆长办公室据说极其奢华;国图是事业单位,工资都是上面全额划拨的,旱涝保收;在现有的投资规模之下,投多少用多少,注意收支平衡,厉行节约完全可以办大事…况且投得再多,还想更多一些,钱多不咬手…2权利问题。图书馆权利与读者权利两相权衡,更应该把读者权利放在首位。读者是上帝。没有读者,图书馆何为?从前,博物馆、图书馆冷冷清清,即使在节假日,人们也更愿意选择逛街、打麻雀。随着人们观念的改变,现在,人们更愿意走进图书馆读书了,读者多了,图书馆火了,于是图书馆就开始谈图书馆权利了?在北图时期,为什么谈得就少了呢?……
是啊,馆长们倒是可以任由理论家去说,坚决不改坚决走自己的路,问题是,馆长们架不住让舆论去说呀!如果架得住,“理论家”就不说了。
舆情不可不察,对于国图事件,舆论的口径是出奇的一致,基本上都是表达对国图的不满;而理论家的意见,可以不听。因为同样对于国图事件,一百个理论家可以开出一百个药方:智障有智障的一套,一问有一问的一套,老槐有老槐的一套,超平有超平的一套…陈力馆长应该多多体察体察民情,或搞一搞读者问卷调查;或微服私访,以一名普通读者身份,来接受国图的服务;或者亲自坐飞机到国外考察一番,看看发达国家是如何经营国家图书馆的……
刚看了超平的博客,感觉很有些意思,也更加坚定了我的想法。“权利也好,硬扛也好,都要有学理的基础,一旦从学理上来较真,这不是把国图往绝路上逼吗?”,超平老师意欲用学理把国图往绝路上逼,试问:陈力馆长能听您这样的理论家的建议吗:)。老槐也有一段妙语很值得拿过来玩味一番。“理论工作者最兴奋的事情莫过于理论建议得到认可或被人付之实施,不论这种实施有无成效”,尤其是后一句读来很让人心惊。可见,理论家们追求的是对一己理论研究的认可,至于由之造成的一切后果则一概不负责了。试问:这样的建议,陈力馆长敢听吗?所以“你们都认识”网友说得好,“走馆长们的路,让理论家们去说吧。”
致馆长:专家的话,不可不听,但万万不可全听。披沙简金,方为上策;致专家: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理论联系实际”方为实学。
“允许讨论,坚决不改”先生的话,或许代表了很多图书馆实际工作者在过去所有类似讨论中的观点:理论灰色,实践长青。但这次套用这一观点没有动脑筋。这次根本就是搞实践的被舆论牵着走,走得自己都没了方寸。之所以要些人出来讲讲(不光搞理论的应该讲,所有关心图书馆事业的人都应该讲),就是为了在讨论中能产生些可望有助问题解决的思想。这就是哪怕会讲错也要讲的原因啊。君不见,一位叫“国图人”的网民在各大论坛上不停地为国图讲话,陈力先生那么忙也要到这里发表意见,就因为网络已成国图工作战线之一。各位都放心讲吧,至于国图或图书馆事业管理部门会不会乱用“理论家”或某网民的观点,我看我们不用低估陈力先生的管理智慧。
我不是学图情的,但我现在从事这个行业,我也打算将她作为我的终身事业。所以,我关注这个博客近来的焦点讨论,我很佩服、敬仰国图陈馆长学者加行政管理者的行为方式,也对老槐等前辈的“肺腑之言”肃然起敬。 小无知的“陈力馆长应该多多体察体察民情,或搞一搞读者问卷调查;或微服私访,以一名普通读者身份,来接受国图的服务;或者亲自坐飞机到国外考察一番,看看发达国家是如何经营国家图书馆的……可以让任继愈老馆长出面,任老出马,谁敢不给面子?其实国家投入也不算少,二期工程盖得多有气魄;馆长办公室据说极其奢华;国图是事业单位,工资都是上面全额划拨的,旱涝保收;在现有的投资规模之下,投多少用多少,注意收支平衡,厉行节约完全可以办大事…况且投得再多,还想更多一些,钱多不咬手…”暂且不论这些言词有多少不实之处,仅是这种论调就多少和学术讨论气氛不协和。老槐说得对,国图陈馆长毕竟也是大博士,至少不会分辨不清哪些意见可用可行。 我们是抱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在交流,即便目前或许理论和实践没有完美的结合处,但是我们的管理者和理论工作者都在努力,如果可以“同心协力,求同存异”走到一起交流,哪怕只取得“很中庸”的做法也是一种进步,我想目前大家所营造的交流氛围很难得,切不可搞成“理论”和“实干”完全两军对阵的架势,理论是指导实践的,实践是检验理论的,我们目前就是要让理论家和实践家有交流,我们才有希望都取得进步,不能随意贬低任何一方。
坦率地说,我不喜欢“氓”先生这种概念式说教式的帖子。第一,没有信息量;第二,都是尽人皆知的大道理;第三, 居高临下的态度。你倒不如具体说说哪些话可以听,哪些话又万万听不得,免得让陈馆长费周折。至于您告诫专家的话,我想“专家们”以及地球人大概都一直在朝着这个方向努力!
论坛不比代表学术思想的文章,氓式的言语也是要鼓励的!
“氓之蚩蚩,抱布贸丝。匪来贸丝,来即嘻嘻”…,小无知很俗,来这里就图个乐乐,快活之余再觅一二有用信息敷衍成文发核心期刊捞津贴混职称…既然这里的主人不介意,两旁世人还说什么呢!况且“老槐也博客”不比图书馆学学术期刊,不必搞得太正襟危坐,道貌岸然了。以老槐的胸襟与学识,又有什么东东容纳不下去呢?
范先生的帖子有深度——有理有据,娓娓道来,滴水不漏,令人信服。
中国就是中国。在中国讲人权,讲信息权利都应该具有中国特色吧。在我看来,经济问题是首要问题。西方明主社会要求信息权利,要求人人平等,他们背后有强大的经济力量支持公共事业的发展。在中国,我看来无数人逃税背后在暗自窃喜。不一样的社会舆论和社会道德。或许中国的信息权利也是有中国特色的信息权利吧:(